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51号)及《广州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备案实施细则》(穗安监〔2012〕13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同意给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项目颁发预评价报告审核意见书。请该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并依法依规落实其他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
单位及项目名称
安全许可种类文号
备注
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项目 职业病危害较重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穗)职安健职卫项目(预)审字〔2016〕003号
请按规定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