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51号)及《广州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备案实施细则》(穗安监〔2012〕13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同意给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扩大产能及增加新品种建设项目颁发预评价报告审核意见书。请该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并依法依规落实其他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
单位及项目名称 |
安全许可种类文号 |
备注 |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扩大产能及增加新品种建设项目 |
职业病危害较重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穗)安健协职卫项目(预)审字〔2016〕001号 |
请按规定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 |